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三举措提升行政执法水平
发布时间:2019-11-13
为保障行政执法规范运行,不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,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行政执法中通过三举措规范行为,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:
一是完善制度建设。通过制定《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(试行)》、《局长办公会议议决事制度》和《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(试行)》、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、《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则》、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》、《案件审议委员会工作规定》、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(试行)》等一系列制度规范,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规范,确保执法流程符合规定要求。
二是构建监督机制。一方面,制定权责清单,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。共梳理了1295项行政权责,明确了职责边界;对该局24项行政许可、20项行政备案,4项转报事项,13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要素、审批流程和审批裁量基准等事项明确了相关标准。另一方面,完善监督制约机制。通过制定局《信访工作制度》、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》、《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制度》、《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(试行)》等制度,充分发挥群众、纪检部门监督权,为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的监督保障。
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力度。通过加强重点领域监管、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力度,严厉查处经济违法行为,开展了火灾隐患、校园周边环境整治、粘胶剂职业病防范治理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120余次,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。(
广州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何品苗)
